男子冒充韩国艺人骗钱被骗的赠与能否撤销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1 09:21:19
男子冒充韩国艺人骗钱两女子上当受骗据北京晚报报道,马某今年24岁,甘肃人。2016年7月至10月间,马某化名“权在铉”,冒充韩国籍艺人与25岁的小树交友,并以关于更多男子冒充韩国艺人骗钱被骗的赠与能否撤销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男子冒充韩国艺人骗钱 两女子上当受骗

据北京晚报报道,马某今年24岁,甘肃人。2016年7月至10月间,马某化名“权在铉”,冒充韩国籍艺人与25岁的小树交友,并以投资被骗为由,骗取小树9万元。同年10月至11月,马某用同样的手段与27岁女子小刘交友,并以没钱支付房租为由,骗取小刘9万元。

“我一开始出于害怕,确实骗她们说自己是韩国人。后来确定关系后,我都跟她们说了实话,说自己是甘肃人,她们也接受了。”马某还称,检方指控其诈骗来的18万,他都给她们花了。“这个钱是我们一起花的,我用这些钱给她们买整容针、买包包。”

但小树和小刘的证词却看不出她们知道马某的真实身份,相反,二人一直以为他是韩国人。据小树称,2016年7月,她微博收到一条私信,对方自称“权在铉”,是韩国知名演艺公司的练习生,之前在北京留学,后来回韩国了。两人相谈甚欢,小树想与他见面,对方却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了。等小树回到北京,对方又主动追求。

后来两人在北京见面,“权在铉”说起中文一顿一顿的,所以小树就真的相信对方是韩国人。在“权在铉”的疯狂追求下,两人很快谈起恋爱。之后“权在铉”就借口跟她要钱,她给了钱后,对方就推托工作忙再也没与她联系。

被骗的赠与能否撤销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根据第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例中,小树和小刘对该男子的赠与是在她们误认为其为韩国艺人的前提下做出的,属于可撤销的赠与合同。更多具体问题欢迎咨询瑞律网专业合同律师杨再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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