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家店员偷婚宴酒行为不齿遭曝光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1 11:01:00
酒家店员偷婚宴酒昨日深夜,微博、微信等平台不断传播这三段视频,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发现,三段视频长度分别为1分15秒、4分58秒和4分59秒,其第一段视频为第二段关于更多酒家店员偷婚宴酒行为不齿遭曝光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酒家店员偷婚宴酒

昨日深夜,微博、微信等平台不断传播这三段视频,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发现,三段视频长度分别为1分15秒、4分58秒和4分59秒,其第一段视频为第二段视频的部分剪辑,而第二段和第三段视频分别被冠以《广州酒家偷摆婚宴的洋酒事件》(上、下)两段在传播。

在上部视频中,一位中年女子指着一个装满洋酒的茶壶大骂,称两个服务员互相掩护偷酒;而下部视频则主要是事件处理。该酒家负责人多次在视频中提出赔偿3000元解决,而女事主则表示不买单。

网上流传的事实经过称,事发地为广州酒家天极品店,当时是结婚摆酒,一共摆了9围台,买单4万多元,主人家带了10支轩尼诗去,没想到抓住服务员将酒倒入茶壶然后拿走。女事主发现后,店家最终赔了8300元。(来源:南方网)

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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