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承典人
承典人,是指承典他人的物品或房产,并一次支付出典物或房产的典价,占有他人物品或房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单位或个人。
二、动产典当中承典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动产典当中承典人的权利
典物占有权。动产典当法律关系建立之后,在典期届满出典人回赎典物之前,承典人可以直接占有典物。若在出典人返还典金赎回典物之前,其请求返还典物,则承典人可以典当权尚存在为依据,其典物之上的占有权仍存在为理由,予以拒绝。
优先受清偿权。在动产典当关系成立期间,如果出典人无力回赎,同时其又负有其它债务,只能以出卖典物来清偿债务时,一般是通过拍卖程序,以体现典物的最高市场价格。此时,承典人可以依其典当权上的优先受偿权而对标的物拍卖所得的价金优先受清偿。
对典当物的物上请求权。为了使承典人较好的行使典当权,使典当物充分发挥其价值效用,承典人享有对典物的物上请求权,即在动产典当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第三人对典物可能产生的侵害,或已发生的侵害,导致典物内在价值的降低时,典当权人可对于一切人,有排除或防止侵害的请求权。
费用偿还请求权。费用偿还请求权是指在典当关系发生之后,为了减少典物价值的损失,承典人根据约定或出于出典人的利益,对出典物进行保管维修;对于此费用,承典人可以要求山典人在回赎时一并返还,但是,如果超出了合同的约定,或超出了因保管典物所支出费用的必要范围,则对此出典人可以不返还。
在动产典当期限届满后的处理权。在动产典当期限届满后,经过一定催告期限,出典人仍没有或不能支付典金回赎典物,则成为死当,此时,典物的所有权归于承典人所有,承典人可以采取拍卖、寄售等方式处理典物,取得价款。
(二)动产典当中承典人的义务
妥善保管典物的义务。承典人对于典物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如果典当合同中有专门条款规定,则依约定来加以保管;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则承典人应像管理自己的财产那样来管理典物,尤其是对于典物的自然毁损,应尽量将其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如果因为承典人保管不当或未尽应尽之义务而造成典物毁损灭失的,则承典人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返还典物的义务。当出典人在典期届满时,支付原典金回赎典物时,承典人应将动产典物返还,此时,不仅要返还典物,还要返还从物。如果孳息未充抵债务,则还要返还由典物所孳生的利息,承典人返还典物的对象只能是出典人,即使出典人另有债物或另设典权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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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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