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称总参情报局台湾局局长实施诈骗,诈骗罪如何量刑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27 10: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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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称总参情报局XX局局长实施诈骗

北京佳信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被告人张某,谎称自己是总参情报局XX局局长,是军人,骗取做装修和空调项目的被害人张某1的信任,在2000年至2005年间,以帮忙联系到“XX同胞联谊俱乐部”工程项目为幌子,在钓鱼台国宾馆等地,以收取前期费用、办手续需要钱款等各种理由,向被害人索要钱款,共骗取被害人150万元。2005年,在被害人催促下,张某打了一张欠款150万元的欠条,但一直未还钱,后来不再跟被害人联系。

张某归案后,被以诈骗罪公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诈骗罪如何量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关于被告人张某到案后书写抵押协议,表示愿意将其名下的部分车辆抵押给被害人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因该些车辆并未实际作价,亦未实际过户到被害人名下,且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不愿意将该些车辆抵偿被害人,故被害人张某1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未实际挽回,不应将其视为被告人张某退赃行为,应当责令被告人张某积极退赔相关赃款。

据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56岁的张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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