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男生跳楼自杀疑遭体罚一时想不开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1 16:31:00
初二男生跳楼自杀北青网讯:11月28日,苏州一名14岁的初二学生从教学楼四楼跳下,经抢救无效身亡。警方通报给家属的调查结果是,死者有攀爬窗户的痕迹,属于自主性坠关于更多初二男生跳楼自杀疑遭体罚一时想不开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初二男生跳楼自杀

北青网讯:11月28日,苏州一名14岁的初二学生从教学楼四楼跳下,经抢救无效身亡。警方通报给家属的调查结果是,死者有攀爬窗户的痕迹,属于自主性坠亡。但关于孩子跳楼的可能原因,家属方面与学校给出了不同说法。事发学校与当地教育局则认为,学生跳楼是学生个人行为,与教师没有直接关系。

而据死者姐姐邵中梅回忆,11月25日(星期五)邵阳曾被班主任“罚站半天”,还被告知不准上课,因此,两天后的周一(11月28日)上午,邵阳没有去学校,后因父母劝说才于当天中午12点多返校。下午,邵家人接到邵阳坠亡的消息。邵家人认为,邵阳坠亡可能跟他遭到老师体罚有关。

具体学生到底有没有受到体罚,双方目前都没有一个肯定的说法,校方并没有摆脱体罚学生的嫌疑。邵家人对记者表示,他们希望校方能赔偿50万元,但校方称出于人道主义只愿意做适当补偿。校方向记者确认,双方正在协商谈判,还没有谈拢。

犯了错就要及时纠正、惩罚,因此老师教育学生无可厚非,但由于每个学生的个性和心理承受能力不同,所以老师在教育方法上也应该对不同的学生有所区分。近年来,因为老师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们该如何杜绝这一现象,同时保障学生和老师的合法权益呢?一旦发生严重后果,学生家长该如何追责呢?

老师体罚学生的法律后果

不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对体罚的违法性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体罚学生,不管是否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其行为的属性肯定是违法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体罚学生通常有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民事上的侵权责任,二是刑事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三十八条规定,教师在日常工作中执行教学、管理任务,因不当或违法行为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属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情形,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另特别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经检察机关查证落实,体罚过程中教师对学生有殴打、迫害等侵犯其健康权、生命权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关故意伤害罪的处罚,侵害人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死亡的严重后果,则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对于一般的,不构成轻伤、情节较轻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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