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偷走50部苹果手机盗窃罪的定罪和量刑标准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2 08:15:58
快递员偷走50部苹果手机被刑拘根据中青网报道:刘某为物流公司送快递员,在工作中无意发现库房存有数百箱苹果手机,他就起了贪念,在某深夜,只身潜入偷走了5箱手机。由关于更多快递员偷走50部苹果手机盗窃罪的定罪和量刑标准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快递员偷走50部苹果手机被刑拘

根据中青网报道:刘某为物流公司送快递员,在工作中无意发现库房存有数百箱苹果手机,他就起了贪念,在某深夜,只身潜入偷走了5箱手机。由于手机数量太多没人敢收,刘某找到以前上班时认识的赵某,让他帮忙找了个手机店销赃,事成之后给他两部手机。在赵某的介绍下,刘某将手机全部卖到徐某开的手机店,获利7万元。

目前,顺义警方破获了这起盗窃案,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已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赵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徐某因涉嫌盗窃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盗窃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解释规定如下:

一、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二、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

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三、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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