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当婚车出事故,由谁来赔偿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26 01:00:47
新车当婚车出事故据新浪网报导,2016年6月18日,是什邡市民王先生的大喜之日。作为四川恒丰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公司给王先生提供了10辆待售众泰T600关于更多新车当婚车出事故,由谁来赔偿?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新车当婚车出事故

据新浪网报导,2016年6月18日,是什邡市民王先生的大喜之日。作为四川恒丰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公司给王先生提供了10辆待售众泰T600新车以便组成迎亲车队。当日一早,10辆张贴有“众泰T600迎亲队四川恒丰捷4S店”宣传语的新车,浩浩荡荡出发了。

在这个婚车迎亲队伍中,驾驶人就包括了王先生的朋友左方。当天上午一切都挺顺利。就在下午,左方驾驶婚车送婚礼参加人返回中江途中,却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交警认定,左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天迎亲队伍使用的是10辆待售众泰T600新车,这些都是待售汽车。所有待售汽车均只购买了交强险,而交强险最高赔偿额度也就在11万元左右。

由谁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被撞死亡一方的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11万元的范围内进行赔偿,其余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事件中,机动车一方包含了三方:王先生、左方、四川恒丰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这三方又应当如何分担责任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驾驶人左方即为上述司法解释中的无偿帮工人,其在帮工——驾驶迎新车过程中,致人损害,应由被帮工人王先生承担责任。

王先生系四川恒丰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员工,四川恒丰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利用员工结婚,宣传其产品,王先生与四川恒丰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均是受益方,王先生与公司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本次事故一共造成68万余元经济损失,中江法院判决,除交强险114300元赔偿外,王先生需赔偿将近17万元,汽车销售公司则需赔偿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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