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老师失联妻子溺亡
凤凰网讯:昨日上午,一篇中国人民大学老师丁超寻妻的文章在朋友圈引发众多关注。
7月25日下午,海淀公安发布通告称,已介入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老婆,快回家吧!我愿用我余生所有的好运,换回你的平安归来。"
丁超告诉记者,妻子张秀娟出生于1981年,身高156厘米,体态略胖,现为北京一初中的老师。
25日,人大历史学院老师丁超称,原定23日从北京前往太原探亲的妻子张某失联。当日张某从家出发,没有携带大件行李,上了一辆出租车向北驶离,随后失联。
今日据相关消息,张某遗体在河中被发现,初步确认为溺亡。丁老师称,妻子在2015年有过精神障碍疾病,经治疗痊愈了。失踪前妻子去参加会议,21日联系时,感觉到她出现了异样。
精神病人能否结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其中,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就包含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当事人不可以结婚。但是,婚前曾患有精神病且已经治愈的,是准予结婚登记的。
此外,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精神病人结婚后,病情没有好转,没有治愈的,婚姻无效。
以上就是“人大老师失联妻子溺亡 曾患精神障碍疾病已治愈”的内容,精神病人病情容易出现反复,为了他们的精神健康,精神病人的配偶和家属应尽到监护义务,使他们远离危险。
法律知识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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